西安城管执法系统公布7起城市清洁行动典型案例

今年,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组织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后,7月1日,“城市清洁行动”在我市全面启动。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在整治工作中,查处人行道机动车违停115643辆次、违反“门前三包”责任门店12717户;违法户外宣传咨询站628个、拆除违规设置门头牌匾291块、拆除违法户外广告13382平方米;立案查处毁绿案件27件;设点检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105670辆次、处罚309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23136次、督促整改4604家;立案查处1234件。


以下通报7起执法典型案例

①高新区丈八八路董某某违法清运建筑垃圾案

2022年3月21日凌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丈八八路时发现:车牌尾号为105的车辆正清运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后对其例行检查。经查,建筑垃圾清运人董某某驾驶车辆为无资质车辆。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处罚10000元的决定。

②西沣路王某某违法清运建筑垃圾案

2022年5月31日凌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西沣路与终南大道十字时,发现车牌尾号101的车辆正在清运建筑垃圾,执法人员上前对其例行检查。经查,建筑垃圾清运人王某某驾驶无资质车辆清运建筑垃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处罚10000元的决定。

③新六路某蓝山小区物业未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生活垃圾未分类收集、贮存案

2022年5月12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对高新六路某蓝山小区现场检查时发现,物业管理责任人陕西某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存在生活垃圾未分类收集、贮存的问题。执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

④渭环西路陕西某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损毁绿化附属设施及树木案

2022年5月7日21时,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泾渭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泾渭新城渭环西路以东、泾朴路以北时发现,西安雅致集成建筑有限公司西侧绿化附属设施及树木被损毁。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规定,该案属于重大案件。6月2日,支队专项组织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经案审合议,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擅自砍伐树木3株,罚款23000元;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损毁灌木15㎡,罚款15000元;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规定,损毁绿化景观墙6米,罚款3000元。共计处罚41000元。

⑤泾高北路西安某创清运有限公司违法清运建筑垃圾案

2022年6月9日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经开区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泾高北路渭环东路南段市政道路施工现场时发现,车牌尾号993车正清运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对其例行检查。经查,该车所属西安某创清运有限公司,其承运了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垃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⑥长乐东路某环卫建设管理公司混合收集清运生活垃圾案

2022年6月8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浐灞生态区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长乐东路某小区内,车牌尾号为513的其他垃圾清运车辆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经案审合议,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

⑦东三环某江府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落实管理责任案

2022年5月24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浐灞生态区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东三环某江府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向行政相对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5月31日,执法人员再次复查时,该小区仍未整改到位。经案审合议,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