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封受援人家属亲笔书写的感谢信,虽字数不多,却饱含真情,字里行间深切表达着受援人对代理律师张慧敏的无尽感激,也是对碑林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种高度认可与肯定。
2023年12月15日,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来自宋阿姨的求助电话。据宋阿姨所述,其配偶何某自2022年起便出现精神状况不佳的情况,具体表现为语言功能部分丧失,生活常识辨识能力减弱,且日常生活无法自理。为妥善照料何某且方便办理其名下银行卡相关事务,宋阿姨需通过法律途径宣告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成为其指定监护人。鉴于本人年事已高,文化程度有限,对相关法律诉讼程序缺乏了解,宋阿姨遂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指派的陕西茂兴律师事务所张慧敏律师接到案件指派后,立即与受援人宋阿姨进行电话沟通,考虑到宋阿姨与何某二人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张律师在征得宋阿姨同意后,主动上门为其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并详细说明了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规定及流程。为增加证明力,张律师在宋阿姨提供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建议其补充提供何某之前所有的医疗资料,又全程陪同宋阿姨补充收集亲属及邻居的证人证言。经确认,何某亲属均表示对认定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指定宋阿姨为何某的监护人无异议。
2023年12月18日,张慧敏律师拟定了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及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申请书,经宋阿姨签字确认后,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鉴定,同时说明了宋阿姨的家庭情况,希望法院能尽快联系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鉴定。鉴于何某年岁已高,身体患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将其带至机构进行鉴定有难度,经张慧敏律师的积极协调与沟通,鉴定机构最终同意对何某进行上门服务。整个鉴定过程中,张慧敏律师全程陪同。最终经鉴定,何某目前精神状态为轻度痴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4年2月22日,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最终判定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宋阿姨为何某的监护人。宋阿姨依据生效的裁判文书,顺利地代理何某处理了相关银行业务,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碑林区法律援助律师利用精湛的专业知识,细致暖心的服务,不仅维护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为其家属解决了实际难题,更产生了积极正向的社会效应,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