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进乡村,点燃温暖法治明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和服务民生的职能,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泾河新城司法局开展对已结法律援助案件自查自评和回访工作。

按照省司法厅案件质量检查相关要求,泾河新城司法局工作人员重点对法律援助案件辩护词、代理词是否认真,案件程序是否规范,案件服务是否尽责自查自评,确保自查率达到100%。



同时,以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受援人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案件办理质量。通过进村与受援人面对面交流,对律师的办案效果、工作作风等进行沟通,并征求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



通过与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座谈,了解群众普遍性的法律需求,并就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受理渠道等工作做进一步的宣传。

泾河新城司法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努力查找和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案件质量水平,让弱势群体真正得到法治“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