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维权为群众 法律援助暖民心

“我们催要工资已经好多次了,老板总找各种借口搪塞,虽然我们的工资不多,但那也是我们的血汗钱啊,如果不是法律援助中心,我们这个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谢谢政府帮我们讨回了公道!”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后,农民工张某4人感慨良多,立即打电话向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张慧敏律师表示感谢。

2021年5月份,张某4人分别在某招聘网站应聘西安某单位做外墙保温施工,应聘成功后,该单位与几人约定好每日工资为350元,随后,张某等人便前往工地进行施工。2021年6月份,张某4人陆续结束工作离开项目工地,向负责人索要工资时,该项目负责人仅支付了4人部分的劳务费,在张某等人索要剩余工资时,被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2022年6月份,张某4人来到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在受理张某4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张慧敏律师代理此案。张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与张某等人详细沟通了解案件情况,由于张某等人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都是以个人名义通过微信方式支付劳动者报酬,也无法提供在用人单位处工作期间的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真实存在,但为了减少不被法庭支持的风险,还需要补充相关证据。

在张慧敏律师的指导与帮助下,张某4人补充了相关证据: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明细及截图、与负责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时的照片记录等,通过上述证据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张某4人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在多方证据的证明下,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张某4人未支付工资17400元。至此,张某4人历时一年的艰难讨薪之路才得以结束,压在心上许久的石头也终于落下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