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调研公安行政调解工作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有效发挥行政调解柔性化解民事纠纷、行政争议作用,5月29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赵夏带领调研组赴市公安局调研行政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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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在交警莲湖大队参观了“三调合一”调解办公室及道交一体化调解室,查看调解台账,了解交警莲湖大队近年来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情况。在西咸公安分局沣柳路派出所参观了综合指挥大厅、警社共治(警网合一)联席会议室、调解室,听取了沣柳路派出所主防“1551”公安安全治理模式讲解。随后,调研组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交警支队、西咸分局、沣柳路派出所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交通事故、治安管理类案件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机制建设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普遍成立了调解室,开展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纠纷化解工作;强化机制建设,制定了《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公安执法监管“133”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正导向、强意识、养习惯、提能力、严监督、考绩效“六位一体”法治公安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强化业务培训,通过举办法治夜校、行政执法能力竞赛、研修班、讲座等形式,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法治考核权重,抓实案件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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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夏同志对公安行政调解工作给予了肯定,并从怎么看、怎么干、怎么提升三个方面对下一步做好公安行政调解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行政调解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公安机关是群众工作机关,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力军,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抓好行政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二要在正视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夯实行政调解工作的新机制、新动能。针对行政调解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能力和制度建设等问题,从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能力、总结提炼推广等方面统筹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三要在提质增效的进程中,进一步实现行政调解工作的新突破、新成效。从源头着手,建立矛盾纠纷防范机制,“抓前端、治未病”;加强工作衔接,探索形成以行政调解为主,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协调配合机制,优化整合调解资源,提高化解纠纷效能;加大宣传引导,通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和引导说明行政调解的优势,使行政调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不断提升行政调解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法制支队、交警支队、西咸分局,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