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生态,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切实狠刹不利于场所安全稳定、团结发展的极个别歪风,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根据所党委安排部署,教育科党支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活动,学习贯彻《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
教育科党支部积极落实所党委安排,围绕活动内容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支部干警集中学习《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诬告陷害的定义、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让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有法可依,资源共享,系统联动,一定会有良好的震慑作用。
同时,支部结合本部门人员实际进行摸排,深入分析研判、集中研讨,支部全体干警都针对《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并发言讨论。
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刘旭全程多次参加教育科党支部学习会议,听取支部干警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交流发言,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诬告之风。一是要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与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严格遵守纪律、强化身份意识,守规矩、讲纪律,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要求;三是继续抓好《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的学习落实,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四是反映意见建议,必须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客观公正;五是要洁身自好,保持良好心态,党员领导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下一步所党委要抓典型、较真劲,必要时联合其他部门严肃查处。
接下来,教育科党支部要继续按照所党委安排学习《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同时也要继续恪守政治忠诚、保持清正廉洁、积极担当作为,为全所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