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通过西安市司法局网站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1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立法建议:建议参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与“环境”有关的名词术语进行提炼和规范。
采纳情况:采纳。对修订草案中与“环境”有关的名词术语进行了提炼和规范,删除了“秦岭生态环境”2处,“环境治理”“山水环境”“历史地理环境”“人居环境提升改善”“历史环境”“环境风貌”“人居环境设施改善”“景观环境”各1处。
西安市司法局
2025年6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