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努力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全市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部门分别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贯彻活动。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出台《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法治西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西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五年规划;高效完成《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西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42类156项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积极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西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2021年10月,我市作为候选地区,莲湖区、蓝田县、西咸新区的3个项目作为候选项目被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参加全国评选。
(二)积极履职担当,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现新作为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简政放权”,累计取消、下放行政事权118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不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级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全部事项实现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建成标准化便民服务站点1352个,个人90%以上事项可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办理。
二是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全国率先建成市级 “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部门覆盖率、平台入驻率、事项覆盖率和结果公示率4个100%目标;全年随机抽查4735批次,公示检查主体5万余户,让企业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
三是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一体化建设,提升区(县)、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法律服务水平;集中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推出135条便民举措,开通95条企业服务专线,为86家商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全年累计提供法律援助1.6万余件,办理公证9.5万余件。“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起步运行,圆满举办2021欧亚经济论坛法律服务分论坛以及“三个中心”运行一周年系列活动,出台涉外法律服务业奖补政策,激发行业内生动力。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实现“一窗通办、一日办结”,3小时全流程办结已成常态;工程建设审批时间由388天减少至平均48天;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全年组织“不见面”开标1700余场次,节约企业交易成本4000余万元;“西安政策通”平台实现惠企政策“智能推送、免申即享”,累计兑现政策近7000次,拨付奖补资金16.3亿元。我市已连续两年被国家发改委评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成功入选中欧区域政策合作中方案例地区。
(三)以良法保善治,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持续提升立法活动质效。制定、修改《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废止《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依程序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进行报备,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年累计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77件。
三是组织开展后评估和清理活动。组织开展后评估活动,根据评估结果拟修改或废止《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2部规章和《西安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变化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清理,修改政府规章4部、废止2部。
(四)提升执法水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上新台阶
一是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铁拳”“蓝剑”“清风”“春蕾”等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相关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全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重点执法部门分别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断拓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范围。
三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换发行政执法证件3000余件;创新开展“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各部门“一把手”到一线体验政务服务、参与行政执法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协调推动解决。目前已累计开展活动70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400余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规范权力运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市政府网站设立住房保障等51个专栏,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近1.6万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年累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近万件。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治理等39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接受《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2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全年累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61件、政协委员提案711件,满意率均为100%。
三是大力配合司法监督。设立全国首个市级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78%,群众“告官不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问题基本解决;通过分析案件败诉原因,改进和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市本级全年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较上年度下降2.4%。
(六)妥善化解矛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构建新机制
一是有效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积极开展“六好司法所”创建,五台、大雁塔、代王、钓台等4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共设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416个,基本实现区县(开发区)、镇(街)、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三级”全覆盖,“张兴无”等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明显。全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2.4万件,成功率达93.2%,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积极发挥劳动仲裁作用。大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各区县仲裁院实体化建设率达100%。在全省率先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站式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全年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万件。
三是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治督察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市本级全年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近800件,综合纠错率达23.2%,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七)尊法学法守法,法治宣传教育展现新气象
全面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西安建设工作,紧抓“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全面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台《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八五”普法全面开局。市政府常务会组织集体学法6次,26万人次参加网络答题和学法考试;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1900余场次;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一把手”在报纸专栏介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累计刊登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经验22期44篇;“‘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构筑涉外法治保障新高地”被评为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不强,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行政执法活动还需持续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水平不高,需要加强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实施重要法治建设规划,推动《法治西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法治西安建设重要规划落地实施。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全市更多地区和更多项目成功创建全国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示范项目。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等“六大工程”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四是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