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西安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奋力谱写西安司法行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为全部工作的总纲,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积极成效。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确保西安司法行政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开展选树先进典型、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等活动,组织辅导讲座、集中宣讲、举办培训班、法治大讲堂,抓“关键少数”、带中层干部、促工作发展,分专题、有步骤、全方位推动深化学习、落地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累计参与2万余人次,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

二是坚持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助力西安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西安司法行政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聚力服务十四运会和疫情防控等市委、市政府的大事要事。开展 “建设法治西安、护航全运盛会”专项活动,编制十四运会《法律服务指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西安律师法律服务手册》,成立十四运会西安市执委会“西安律师法律服务团”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公证服务十四运会绿色通道,建立护航十四运会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推动服务保障十四运会工作落地见效。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首次将涉外法律服务业奖补政策纳入《西安市加快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补充政策》,制定《西安市涉外法律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西安市涉外法律服务业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等落实措施,申请市级涉外法律服务专项资金320万元,成立中欧班列法律服务协同创新基地,建立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等法学院校实习实训实践基地3个,推进示范区实际进驻法律服务机构5家,圆满举办2021欧亚经济论坛法律服务分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三个中心”运行一周年系列活动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圆桌会议暨后疫情时代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研讨会和推进仲裁制度创新、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论坛。扎实推进《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法治督察问题整改,公布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64项,合法性审查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行政执法事项1838项,参与全市重大项目研判、重大事项论证等90余次,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控制吸烟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谋大事、抓大事的浓厚氛围,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凸显。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民有所呼、我有所行,结合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放管服中的“难繁慢”等问题,制定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十条措施》,持续不断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集聚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优势资源,推出便民服务举措135条,组织律师为86家商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组建76个公益法律服务团、37个党员律师先锋队进商会协会、进产业园区、进重大项目等,开通企业法律服务专线95条。今年以来,深入走访调研企业107家,共为247家企业开展“公益法治体检”,出具法律意见书435份;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6509件,办理公证申请77028件,帮助解决涉法问题4327件,减免各类费用600余万元。

四是坚持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追赶超越。全面对表对标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落地见效。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出台西安市《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措施,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机制,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启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成立全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举办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培训会,扎实部署推进,全力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家组实地评估和人民满意度测评。积极做好“诉源化解”,制定《西安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治督察办法(试行)》,率先在全省设立市级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治督察制度,联合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建立检律协作机制,深入开展“万人齐用力、服务新格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调解矛盾纠纷19054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仲裁案件超5000件。

五是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建章立制,研究制定《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规定(试行)》《西安市司法局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特别是率先全省制定《关于防止过问和干预、插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高质量完成教育整顿三个环节65项规定动作,进一步巩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追赶超越,但面对形势任务新变化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运用制度建设、法治督察等手段,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守法还不够有力。二是法律服务水平还有待整体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形势发展还有一定差距,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依然紧缺,还不能适应和满足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要,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理念树得还不够牢固,人民群众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的投诉时有发生。三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急需全面加强,队伍能力恐慌不同程度存在,队伍谋大事、干成事的劲头和魄力不足,特别是司法所工作人员缺员依然严重、有编无人问题还未彻底解决。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提高站位,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责任再压实,坚决守住“三条底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狠功夫,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坚决守住政治底线。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任务落实,突出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管住管好律师重点人和特殊人群,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守住安保维稳工作底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新常态,坚决守住廉政底线。

二是目标再明确,全面推进追赶超越。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全面提速法治政府建设、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方面,进一步对标全国先进,抬高标尺、找准差距、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市有力有效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法治西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重要文件有效实施,全市“六好”司法所创建比例达到100%,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健全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各项制度机制,市、区县(开发区)两级高质量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市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中国—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等“三个中心”和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西安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三是措施再精准,狠抓法治社会建设。高标准、高规格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和基层法治创建等活动,制作一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重点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扶持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阵地,表彰命名一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社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行政应诉败诉案件专项法治督查,高质量完成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回应民生关切、推动改革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若干探索性、标志性、引领性的地方立法项目,推动全市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或聘请法律顾问,落实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建设,以只争朝夕、紧张快干的劲头,全力以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

四是作风再强化,持续抓好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巩固和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察成果,从加强教育管理、严格制度落实、建立制度体系入手,加强机关干部“庸懒散慢虚粗拖”作风整治,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以及对戒毒警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日常督察。协调组织部门加大司法所公务员招录力度,确保2022年底前补齐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空编、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