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西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
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纪律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西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纪律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落实。
西安市司法局
2014年8月25日
西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纪律和 “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财发〔2014〕124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从严从快查处“小金库”,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我局特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从源头上斩断私设“小金库”的“资金链”,确保 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郭秦林 局长
副组长:王 俊 副局长
谢 莹 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王向斌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王全社 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丽 行财装备处处长
屈礼军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 丽(行财装备处处长)兼任。
办公室成员:谢小梅 赵曼 苏栩娜 张进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纳入预算管理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围绕财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三、专项治理内容
2013年以来违反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要追溯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1、预算收支管理
2、政府采购管理
3、资产管理
4、财务管理
5、财政票据管理
6、设立“小金库”情况
四、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即日起至8月26日)
各直属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及时填报相关报表(附后),并于8月26日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及统计报表上报市局行财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电子版)。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8月26至8月29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局领导小组对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抽查,抽查面要达到50%。
第三阶段:整改(8月29日至9月25日)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资金处理到位、违规违纪人员处理到位。同时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按要求尽快开展工作。
2、要严肃认真按照市财政局和市局领导小组部署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处理,并主动完善制度,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按时上报有关资料,确保我局顺利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