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证行业社会承诺十条便民措施

西安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公证行业

社会承诺十条便民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处:

现将《西安市公证行业社会承诺十条便民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便民措施,严格贯彻执行,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西安市司法局

2014年11月4日

 

西安市公证行业社会承诺十条便民措施

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证服务的职能和作用,促进我市公证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西安市司法局推出《西安市公证行业社会承诺十条便民措施》:

一、公开服务。向社会公开公证机构的办公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业务范围、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公证员信息、服务承诺并上墙公示,广泛接受当事人、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预约服务。提供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接待预约。公布预约电话、设立网上预约平台,接受当事人的公证预约申请,预约电话如下:

西安市公证处:87201148转8000

碑林区公证处:87519916

新城区公证处:87437764

莲湖区公证处:87319896

雁塔区公证处:85363191

未央区公证处:86264776、86227637

灞桥区公证处:83510165

阎良区公证处:86202476

临潼区公证处:83812402

长安区公证处:85294095

高陵县公证处:86914677

蓝田县公证处:82722723

周至县公证处:87111982

户县公证处:84814967  

三、贴心服务。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实行首问责任制,设置接待室,要求公证员着正装上班,用语文明,耐心、细致、全面、准确解答当事人的咨询,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

四、便捷服务。提高办证效率,对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尽可能提前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五、惠民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减免费用的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每月28日为公证法律援助活动日,各公证处要有专人负责接待,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

六、敬老服务。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优先服务。

七、上门服务。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符合条件的提供上门服务。

八、延伸服务。为更好的方便群众办理公证,努力克服人员少、工作繁重等诸多困难,坚持开设节、假日公证接待日,解答群众咨询。

九、满意服务。设置“意见箱”,及时征求、收集和反馈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

十、回访服务。对办理的重点建设项目或者履行期限较长的公证事项主动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出现的相关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