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西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8号 )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4〕1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有效地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了较高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我局2014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建立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材料报送制度》、《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关于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五项工作制度,配备了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了相关硬件设备投入,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规范管理,并通过两个网站(西安普法网、西安市司法局门户网)以及新媒体平台公布了我局各个处室的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积极参加了市上召开的信息公开会议和相关培训班。同时,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二、规范分类,主动做好信息公开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司法局行政工作的职能,在普法网上设立了西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栏,完善了法制新闻、最新法规、依法治市及信息公开等栏目,并开设法律六进专栏,增加了多媒体视频专栏,开设了区县法制图片新闻,加强了全市司法局行政系统的工作透明度。积极与市电子政务办衔接,完善了西安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法制宣传四大专栏,并加强了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的公布,完善了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办事指南等15个便民栏目,方便了广大群众办理业务。

三、依法受理,做好网上信息答复

2014年,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信息互动网络机制,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网上受理的信息实行归口分类办理,由各单位、各部门信息答复联络人回复局信息办,市局信息办在统一汇总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在西安市政府户主平台统一进行答复。据统计,2014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接受在线咨询14件,并全部回复;接受在线投诉14件,并全部办理。其中,投诉建议主要涉及司法考试、法律服务工作者、离退休人员待遇等问题,回复率100%,并受到咨询群众好评。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加大投入,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

在市场信息办的指导下,我局加大了对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网络系统的建设。目前,局机关拥有办公电脑142台,其中处理内部信息计算机20台,2台独立存放与互联网隔离,3台与内网链接;另外配备各类激光打印机10台,喷墨打印机30余台。上述142台计算机均按照责任归属,并张贴了标签,明确了管理人,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由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员定期进行安全抽查。在使用过程中,各部门均能严格遵守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做到“上网不办公、办公不上网。”在办公软件的应用方面,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新配备的计算机全部安装了正版的操作系统软件,并安装杀毒软件、公文处理软件60套,机关绝大多数计算机实现了办公软件正版化。

五、接受监督,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已形成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内部由局纪检监察室、司法鉴定管理处对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为了有效开展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及时收集群众投诉和建议信息,完善了内部监督体系。外部监督则立足于市政府门户网站、西安普法网、腾讯、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接受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局机关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并通过西安市司法局门户网,对本系统的西安律师网、西安公证网、西安法律援助网以及各区县司法行政网进行了连接,完善了全市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全面、高效、快捷、便民的法律服务平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意识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仍有部门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升级程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个别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方面不到位,专职技术保障人员欠缺。三是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统一认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西安市司法局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