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西安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西安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条例》要求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设置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6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微博回应事件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收到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络申请8件。申请办结8件,其中按时办结8件。同意公开答复6件,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同意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尚未审结。

五、举报投诉数量

2016年我局未接到举报投诉。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我局实行免费公开政务信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由办公室等4名人员负责,无专项经费。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工作人员4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人员10人。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意识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仍需加强,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