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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刘小琴任职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索引号
/2008-001090
发布日期
2008-11-21 14:56
来 源
市司法局
内容概述
各区、县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并经市委政法委同意,决定:刘小琴任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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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1-21 14:56
来源:市司法局
各区、县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并经市委政法委同意,决定:刘小琴任西安市法律
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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