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关于李丽任职的通知

西安市司法局关于李丽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并报市委政法委批准,决定:李丽同志任西安市司法局行财装备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