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段元生、陈群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段元生、陈群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司法局党委:

市委决定:

段元生同志任西安市司法局政治(警务)部主任、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陈群安同志的职级为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