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和执业监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稳控管理;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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