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年检和公证员年度注册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核准职责,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设立(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指导全市“123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行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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