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事务处

负责办理市政府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核;协调管理市政府法律顾问,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用和调整建议职责;负责全市民商事仲裁业务监督管理;负责民商事仲裁机构设立、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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