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

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职责;承担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办理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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